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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基本概况

    道路运输业是一个劳动密集的行业,又是一个直接面对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行业。由于企业减员增效并普遍实行单车承包,除国有公交公司外,基本没有属企业职工的从业人员。全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共 36.24万人,其中,在册客货运驾驶员212419人,危险货物运输人员16106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2829人,汽车客运乘务员7000人,汽车维修技工35512人,其他人员88534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主要由待业、失业、下岗和农村人员构成。从文化素质看,由于企业不再招收职工,没有了企业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管理,行业管理又不到位,现有从业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据资料统计,在约占从业人员总数40%,的农村人员中,部分连初中文化程度都达不到。多数从业人员除在取得从业资格前进行过基本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外,上岗从业后再没有经过岗位技能、专业知识的再培训。同民航、铁路等运输部门从业人员相比,整体素质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在道路运输行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也存在很大差距,缺乏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人才。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与道路运输特别是道路客运作为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基础地位和城市“窗口”行业极不相符,影响、制约了行业发展。

    二、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现状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市对客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人员、汽车客运乘务员、汽车维修技工等从业人员开展了上岗培训,并核发了相应的上岗证件。 自 1994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迅速增多,但运输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都与迅猛发展的道路运输业的要求有差距。特别是出现了部分驾售人员拒载、宰客、甩客的现象,严重影响和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社会反映十分强烈。同时 我市驾驶培训学校数量多、规模小、条件差,恶性竞争造成学员培训时间少,驾驶技能差,教学质量极不稳定。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增长,属于驾驶员为主要因素的事故约占到 70%以上。从全国范围看,近几年重大的客、货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大事故也时有发生。营运车辆的重大事故造成的人身和经济损失往往是十分巨大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重大事故往往在经济损失之外,还会酿成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引发更为严重的生态环保问题。同时,因运输服务质量差,宰客、甩客、超载现象屡禁不止,不顾安全行车操作要求驾驶车辆、疲劳驾驶等情况也时有发生。由于交通运输事故频发,旅客、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缺乏应有的保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分析这些事故和问题的具体原因,可以明显看出,有的属于职业道德问题、有的属于驾驶技术问题、有的属于业务知识问题,但是归纳起来,应该看到营运驾驶员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高是酿成重大道路运输车辆事故、运输服务质量纠纷的主要原因。 为此,我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交体法发 [2004]4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对客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了考试发证管理方式,对客货运驾驶员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危险货物运输人员核发了《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如何解决驾驶员证件多、培训重复的问题,引起了市运管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以及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交委积极与公安部门协商,双方以国务院 1993(204)号文件为原则,本着相互尊重各自法规、职责及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指导思想,达成了 组建培训中心,实现统一组织驾驶员理论培训,统一收费、统一证件的目的。重庆市西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组建后,统筹了全市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中的理论培训工作和其他在职驾驶员应该进行的培训工作,即将现行市运管部门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培训、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培训,市公安交警部门的各型客运、出租客车和 12座(含)以上客车驾驶员的轮训、年审换证培训和卫生救护培训,市公安出租办的治安防范技能培训以及交警总队、运管局各自进行的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合并,纳入中心,统一培训,一次收费,一次发证。

    三、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其从业素质

  我市普遍存在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文化偏低、素质差的问题,是制约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的瓶颈。我市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交通部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措施的通知》(交体法发 [2004]471号)等法律、法规和交通部有关规章,加强对客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同时,加快我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力度,加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加强考试工作,同时,加强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以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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