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2日,重庆日报专题报道“出租车业文明新风创建的先行者”、“重庆出租汽车业文明新风”,称重庆高博客运出租汽车公司去年12月起,对出租汽车客运公司运营模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前期,高博公司和大多数出租车公司一样,也是实行“公司—任务目标责任承包人—驾驶员”经营模式。公司将4年的车辆经营权和驾驶员的聘用辞退权授予目标责任承包人,目标责任承包人一次性向公司缴清4年的经营任务责任款,由自己并聘用驾驶员进行营运,任务目标责任承包人作为短期经济行为的责任主体,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不会考虑驾驶员的素质培训与提高,更不会考虑驾驶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公司与任务目标责任承包人之间是一种企业内部的经济契约,公司与驾驶员之间名义上隶属,实际上只是一种手续代办关系,是一种极为松散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下的三方中,公司和任务目标责任承包人处于强势地位,驾驶员的工作权利、收入水平、养老、医疗等社会福利均无保障,还要承担经营风险和有限的事故风险,引起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不满。
去年12月以来,高博出租汽车公司积极探索新的经营模式,公司与驾驶员签订经营任务书,明确驾驶员不同季节的任务量以及文明服务要求。再根据60%以上驾驶员营运收入的情况,调增调减驾驶员的任务量,并全额承担车辆燃料、修理和事故处理等费用。公司对驾驶员按周考核发放工资、补贴和超额收入,实行车辆维护与奖励挂钩、综合素质与收入挂钩。 对出租车驾驶员而言,收入为“基本工资+出车补贴+超额收入”三部分组成。通过经营模式的转变,驾驶员的月收入均大幅增加。与此同时,高博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保险,从而解决了驾驶员的后顾之忧。同时,有利于公司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管理,有利于督促和提高驾驶员的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