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政务公告更多 >>
关于2010年度机动车维修...
公告2010年度机动车维修...
各省市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
出租车2011年第10-1...
出租汽车行业文明驾驶倡议书
运政业务公示
班线客运
公交线路
运输企业
其他公示
法律层级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市政府规章
其它规范性文件
管理类别
综合管理
公共汽车客运
出租汽车客运
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
机动车维修
驾驶员培训
·上海城市交通管理局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万州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重庆市审计局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

 
你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活动专栏 > 创建工作
市出租汽车协会专题研究行业文明创建工作
出处: 发布时间:2009-03-16 15:03 作者:

312上午,市出租汽车协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市出协副会长以上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运管局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出租汽车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行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整体形象关系到重庆直辖市的对外形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把我市的出租汽车建设成为“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窗口行业,必须抓好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以进一步增强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争先创优意识,促使其遵章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热情待客,造就更多的文明使者,引导和激励广大从业人员,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为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重庆”做出积极贡献。

市运管局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出租汽车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深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各企业要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车队”、“文明示范车队”、“和谐车队”等文明细胞建设,打造行业精品工程,塑造行业品牌;二是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出租汽车行业涌现出来的先进驾驶员代表及其典型事迹进行广泛深入报道;三是要落实文明创建工作的人员;四是在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要继续不折不扣执行和落实下降“板板钱”。要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工作调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运管局还要求出租汽车协会要在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中履行好统筹协调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和企业经营行为的自律与管理。

市出租汽车协会王仕奇会长、彭应吉常务副会长在会上作了发言,对出租汽车文明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新南路183号 邮编:401147
电话:023-89186573 传真:023-89083605 E-mail:cqyg2004@163.com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05007608号 南华中天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