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千万市民文明行动”活动,增强出租汽车驾驶员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改善重庆出租汽车行业精神风貌,提高出租汽车文明服务水平,由市文明办、市交委等部门发起,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之星”评选活动于2008年12月正式启动后,得到了行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为鼓励全市出租车驾驶员投身到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中,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引导和激励广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重庆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之星”评选办公室决定,将“文明之星”评选报名时间延长至2009年3月20日,驾驶员还可通过出租汽车公司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继续报名参选。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由市运管局印制的万余张印有行业文明服务标准的宣传卡,近日已由出租汽车协会发放到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手中。发放宣传卡可督促驾驶员在日常营运工作中牢记文明服务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仪表端庄,车容整洁;行为规范,文明服务;诚实经营,信誉至上;礼貌待客,尊老爱幼;文明用语,遵守公德;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安全行车,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奉献社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得到了企业和驾驶员的广泛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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